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践表明,政府与社会资本是化解当前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机制。
自上世纪90年代初ppp首先在英国以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即私人投资计划方式出现以后,陆续在许多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之后经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大力推广,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开始实践。
ppp的出现和迅猛发展有其客观必然性。
首先,从必要性来看,一个社会的有效运转,离不开包括交通、环境保护、文教卫生事业、国防、司法等在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按照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逊教授的定义,公共物品具有与私人物品不同的三个特征,即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这使得人们在公共产品的消费中普遍存在着“搭便车”的动机,即每个人都想不付或少付成本而享受公共物品。而与此同时,这些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通常都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价值转移慢的特点,使得以利润为目标和效率为经营原则的私营部门和企业不愿、或无力涉足这些领域。在这种情况下,以公平为导向、有义务向全体国民提供基础民生服务的政府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就成为必然。
但诸多实践表明,政府因其不同于企业经营组织的内在规定性以及财力上的约束,在效率上和项目的可持续性上存在先天不足。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与服务的质量要求和多样性要求将会越来越高。社会对政府职能的新要求和政府财力的捉襟见肘,凸显出公共物品提供上的困境。
其次,从可能性来看,如前所述,私营部门是以利润为导向的,而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投资规模大、资本回报期限长,这是私营部门通常不愿进入或者无力进入的主要原因。但随着现代金融技术的发展,金融部门可以针对不同项目设计不同的融资方式并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各种新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的出现,以融资规模的可分割性和投资周期的可调整性,在相当程度上舒缓了投资规模大、投资期限长带给社会资本的压力,由此为其进入公共部门和领域提供了吸引力和可能性。
由此可见,正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提出的越来越高的要求和现代金融技术和管理的发展所提供的有力支撑,日益彰显出政府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经济合理性。ppp的生命力就在于,它将政府部门所追求的公平目标和社会(私营)部门所追求的效率目标,通过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结合了起来。只要机制设计得当,政府与社会资本就可以形成良好的互补关系,使政府在宏观调控、资源的运用能力、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经验等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和社会资本在技术、管理、运营等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实现叠加,由此有效激活市场潜力,提升政府管理效能,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下一篇: ppp:化解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机制